月传剧情简介
据我了解,中国从来没有“非法同居”这个罪。“文革”之前可能有 “通奸罪”,但自 1979 年《刑法》颁布之后(我是在那时进检察院的),取消了这个罪名。所以,正确回答就是,中国没有“非法同居罪”。对于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共同生活者,可以按 “重婚罪”定性,但这属于自述案件,告诉才处理。在离丄婚诉讼中,如果一方与配偶之外的第三者有通奸关系(含非法同居)的,属于过错方,在离丄婚裁决重要承担更多的民事责任。
“大家可以加我的MSN,我可以和大家一对一沟通。”。她今晚又一次忘了听复员船班次广播。。“可恶的老鹰!你给我记住————!!”。
“大家可以加我的MSN,我可以和大家一对一沟通。”。她今晚又一次忘了听复员船班次广播。。“可恶的老鹰!你给我记住————!!”。